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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LCSFY-JJ-2022-XG-02)

发布时间:2022-03-31 11:53:10

  一、采购人: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

  联系人:庞科长

  联系方式:0635-5058966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SFY-JJ-2022-XG-02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单价(元)

防护服

  1. 供应商需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在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名单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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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说明:因目前疫情仍在持续,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可能性也在增加,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尤为重要,我省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城市下发了《聊城市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事态紧急,现缩短报名及报价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地点:四楼示教室(地址:聊城市长江路56号)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四楼示教室(地址:聊城市长江路56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科长

  联系方式:0635-50589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

  发 布 人: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