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人群:夫妻一方户籍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东昌府区的孕妇,在户籍地县(市、区)以外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自费血清学筛查、无创DNA或产前诊断,在其医院无法享受产前筛查免费政策的人员。
2.准备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有详细家庭住址)、索引页、本人页)。
2)血清学筛查、无创DNA或产前诊断收费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收费明细及发票原件,只享受一次且只限一项150元标准)。
3)拟返款银行卡复印件,需在上面标注好开户账号、开户行、支行及行号、联系电话。
4)携带“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 仅限东昌府区、旅游度假区户籍人员)
备注:孕妇不属于免费地区,丈夫属于免费地区的。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需要添加丈夫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有详细家庭住址)、索引页、本人页)、丈夫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咨询、登记及递交材料地点:检验科0635-5058775。